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肉制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共32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313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产品8批次(见附件2)。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齐河县叶波大润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经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
齐河县富佳百货店经营的韭菜经检验腐霉利不合格。
齐河县优优蔬菜水果店经营的豇豆经检验灭蝇胺和倍硫磷(包括倍硫磷砜和倍硫磷亚砜)不合格。
庆云县春博肉食店销售的酱猪头肉经检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合格。
庆云县福临饺子城经营的韭菜经检验腐霉利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奇点副食超市经营的尖椒(辣椒)经检验啶虫脒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敏副食百货门市店经营的韭菜经检验腐霉利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情满山诚火锅店使用的小碗(自消毒)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特此通告。
来源:德州晚报